我哥哥2013年和某公司签约,大概内容是:公司出钱投资,我哥负责其它的一切,成立了一个它们的分
更新时间:2016-07-01 17:37:50
问题描述:
你好,我哥哥2013年和某公司签约,大概内容是:公司出钱投资,我哥负责其它的一切,成立了一个它们的分厂。现在我哥人联系不到有几天了,听到消息是被公司以做假账的罪名让公安局拘留了,然后公司以投资人的身份过来把分厂的所有东西都搬到总公司了。分厂的法定人是我哥。请问,总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吗?还有,总公司答应把员工们的工资都付清的,可是后来又以分厂不属于公司来拒绝。请问,它们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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