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里面有没有这样一条:乙方(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厂方)
更新时间:2016-07-12 16:49:17
问题描述: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里面有没有这样一条:乙方(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厂方)并要经甲方同意,未提前三十天通知擅自离职或未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工作交接的,乙方需支付甲方三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本人在3月8号已经提出辞职,并写了书面报告,因甲方未同意签字,到现在还没有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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