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赡养老人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6-03-08 23:16:01
问题描述:
我婆婆有2个儿子4个女儿,96年开始婆婆因和大儿子不和而与离异的丈夫同住(注:房子于96年时丈夫所购买),我于2000年和丈夫相识后同居,同居期间与婆婆不和,导致2001年11月时我婆婆有一次出手打我丈夫,于是我和丈夫搬出了家在外面租房子,于2003年结婚。在2005年约4-5月时我们搬回了家,可是和婆婆的矛盾一直在增加,也影响了我们的工作和夫妻感情,现在我们一直想婆婆搬出我们的家。2006年1月时我和婆婆大吵过一场,当时婆婆说回丈夫大哥家里住,当时大哥同意让婆婆住他那里,但当时大哥因弄伤了腿而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再加上快过年了,于是丈夫的姐姐们都拒绝帮婆婆搬家,说要等大哥的腿好了再搬,可是现在丈夫的哥(已退休)以家里的房子放满了东西为理由拒绝婆婆搬回。我和丈夫觉得婆婆有自己的退休金,可以去养老院住,但婆婆不肯。请问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婆婆住养老院或者让她住大哥那里吗?还有其它什么好的解决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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