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75年8月参加工作,84年11月转合同制工人,85年6月开始交保险,后又补交了7个月,就等于
更新时间:2016-08-23 06:33:59
问题描述:
我老公是75年8月参加工作,84年11月转合同制工人,85年6月开始交保险,后又补交了7个月,就等于从84年11月开始交。到91年11月,调到建安工程公司工作,鉴五年合同,干满后单位倒闭,没有给交保险。我老公共计工作21年多。2012年春,把档案提到劳动保险事业处挂档,当时保险处让补交后五年的劳动保险和滞纳金计2200多元,当时没带钱,第二天去交,当第二天去交时,保险处的人说没开网,等烟台开网时再交,给我一个固话号码,让我经常打电话问,我信以为真,一个星期打一至两次,一到2014年春也没有结果,等我再次到险处时,他们说明年就要退了,等一起交吧!我想一起交也行。可真到了老公应退的2015年3月,我们去办退休的事,保险处的人说我们没交保险,要从后向前补15年保险方能退,否则退不了!请问老师,政策是这样的吗?保险处人还说,你没有交保险的记录,自已到单位去查。我们找到老公原单位劳资科分管人,他说单位搬家合并把90年从前的档案都丢了没保存。并且给我们开了个证明说明情况,还说当时报表一式两份,单位留一份,上报劳动局一份,让保险处查一查。就这样踢皮球,至今没有下文。后来又说能找到当时给你办的人证明也可,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找到当年办事的王少力,他回忆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如果我肯是某人交了,我记不清了。但是当时只要是合同制工人,不管是农业的或非农业的都必须交保险,当时企业蒸蒸日上,每人每月只交2元,只要不是开除厂籍留厂查看的,都交了,我敢肯定!就这样还是不行!在劳动事业保险处的分管人员原也是原单位劳资科的,他也说肯是交了,只是没有证据!我们工作了21年,结果和从耒没工作过的人一样补交15年保险,这公平吗?我们都也老了,上那弄十几万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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