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5年12月买了一辆小车当天验车试车没有问题付全款了,但销售人员以当天开不发票为由要推迟两日交
更新时间:2016-06-24 20:03:03
问题描述:
本人在15年12月买了一辆小车当天验车试车没有问题付全款了,但销售人员以当天开不发票为由要推迟两日交车,过了三天才去提车,在提车过程销售人员没有告知我要提的车与前几天付全款买了的车是不同一台车,所以我就开回家也顺利的上牌,一直前几车拿车去维修才发现当然买的车与我现在在开的车不一样(车架号码不一样),买车时系签的购车协议有写我要买的车架号码最后5位数字,也有销售人员的签名,但是没有4S店的盖章,已经与该店的经理沟通协商过,4S店的经理明确的说没有公司盖章,没有办法证明销售人员是不是过失,还是这样的情况很正常,销售经理说都是以提车当时的车为准,签了提车单就证明本人同意这辆车没有问题可以开走,(注明一下:本人买的是库存车)如果真的像销售经理所说,那我当时交钱验车都没有?白纸黑字写了也没有用?都无法可以为自己挣取应有的权益吗?希望各位律师可以帮帮我,给我专业的法律意见,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