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拖欠部分工资不发
更新时间:2016-06-24 11:51:59
问题描述: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5月20日只发了:4月9日入职-4月30日工资。
老板辞退时间是6月15日(只发了部分工资),且拖欠部分工资至今都没有发,说如果发也是按他的要求发5月1日-5月31日的1800元,和6月1日-6月6日的600元,实际上与本人计算的工资并不一致(公司是6月6日集体离开办公楼,但并没有说明是辞退,真正辞退时间是6月15日),所以请问这个走什么法律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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