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租房子,找了一个厂房,与房东谈好价钱,交了5000元定金
更新时间:2016-06-26 18:02:03
问题描述:
我想租房子,找了一个厂房,与房东谈好价钱,交了5000元定金,房东给我写了个收条,并签字按了手印。过了两天房东说家里不同意,让我多家2000元房费,我同意了。然后他带了租赁合同过来,我使用微信面对面付款,又给他转了2000元,然后他拿上他的手机重新换了一个账号登录,说是我转的钱他没有收到,第二天我给财付通打电话核对了此事,后面我又去当地派出所协调此事,去了派出所他承认收了我2000元,因为这个事我现在不想租他的房子了!让他还款,他也同意了,并在派出所给我打了一个欠条,说是尾款一个星期之内给我结清!但是现在我找他要,他说没钱,不给!我想问问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注:合同上只签了我的名字,没有写日期,他签名并按手印,这个合同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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