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难题。我闺密与他的丈夫在一起生活十几年了,前后生育了四个孩子,可是就只有大女儿入了户口
更新时间:2016-06-11 20:31:3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有一个难题。我闺密与他的丈夫在一起生活十几年了,前后生育了四个孩子,可是就只有大女儿入了户口,后面的三个孩子没有入,可就是这样还是没逃脱得了超生的惩罚————丈夫被结扎了,小学代课老师的饭碗也保不住!闺密是嫁到农村的,当初就是年轻气盛觉得丈夫对她好。2007年丈夫外出打工,留下闺密在家务农。可是丈夫一去不复返,生活费也没着落,无奈之下孩子们找到丈夫打工的地方,讨要生活费,他置之不理,说不认识他们,不是他的孩子。迫于生计在2009年闺密也外出打工了。她一边工作一边回家种地,因为打工的工厂工资太低没有办法满足生活的需要。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A,他帮闺密分担了孩子们的生活的费用,使得孩子不辍学,然后两人就同居在一起。后来闺密的丈夫知道了,一纸诉状把闺密告上了法庭说她非法同居,向法院提出判儿子(年满十八岁)和两个女儿抚养权归他。(大女儿已年满二十岁)问:1.如果打官司的话闺密能否争取到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应收集哪些有利证据?2.(闺密登记结婚证时用的是假名字,后来撤销了)闺密这样的非法同居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会做牢吗?3.开庭审理时,四个孩子的供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吗吗?4.作为一直抚养孩子的闺密和对孩子不管不顾的丈夫,法院会把孩子给哪个多一些(大女儿已工作,可供养闺密,闺密务农,丈夫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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