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8月和公司同事因工作上发生争吵,她利用手锻公司把我解雇了并且不给予赔偿,后来我去劳动总
更新时间:2016-06-12 10:22:40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去年8月和公司同事因工作上发生争吵,她利用手锻公司把我解雇了并且不给予赔偿,后来我去劳动总裁告公司,劳动总裁判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并且要公司以一年两个月工资补偿给我。我今年47岁是因为她我才失去工作,到50岁刚好把保险买够15年,我现在去哪里找工作都说我年龄大。我气不过就骂她。她心里有鬼害怕,有一次去朋友约去吃饭经过她家门口,她老公看见我就一直跟踪我一锻路后拦着我恐吓我以后不许走这条路。之后不管在哪里看见我都跟踪我,还找人在路上拦着我不给走,我报警派出所说他没动手打不算犯法。我因为给他拦过后精神经常出现幻觉,晚上睡不着觉,去精神科开药吃。医院说我还没达到住院的程度。所以我有时候去她家门口的路边做出一些不正常的行为,包括跪拜和辱骂她,她家人把我打进了医院,还用小便往我身上泼,我报警派出所判我辱骂罪罚我200元,她老公罚50元,药费不用补偿。请问律师我该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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