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A公司签合同,B公司发工资,我还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06-02-25 22:28:01
问题描述:
我与A公司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但出工资的公司是用B公司来出给我的,有银行记录,而A公司与B公司是同一个私人老板,但注册的法人代表是不同的一个人,我现在要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与A公司的合同规定说要提前解除合同违约方就要赔偿守约方违约金。 请问象我这种情况的话,同一老板,不同法人,与A公司签合同,B公司发工资,我还需要赔偿违约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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