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11月24日发生安全事故,左脚下至骨折,经送医院治疗,上钢板,住院
更新时间:2016-06-02 10:12:24
问题描述:
我与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11月24日发生安全事故,左脚下至骨折,经送医院治疗,上钢板,住院治疗20天后出院回家休养6个月。伤者于2016年4月份到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请问九级伤残等级对吗,伤者月工资4500元/月,应当补偿多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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