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县级企业员工,91年招工进厂,进厂时是农民合同制工人,92年已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一直从事特殊
更新时间:2016-05-30 21:37:30
问题描述:
桂林市县级企业员工,91年招工进厂,进厂时是农民合同制工人,92年已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一直从事特殊工种17年,后来换了车间,现在年龄达45周岁,按照政策,可以退休,桂林市养老科不批准,原因是招工时档案上注明是农民合同制工人,不能享受特殊工种待遇,我想咨询一下,想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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