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所有房产分割(购房时由其他共有人全额垫付房款)
更新时间:2016-05-30 08:48:27
问题描述:
我拆迁后以和女儿名义买了套二手房,当时是女儿支付全额房款(但以我名义减免了拆迁购房税款约8千多元),房产证按我和女儿按份共有各一半产权登记。之后考虑房款是女儿全额支付,我经银行汇给女儿40万(未注明用于支付房款),且将自己银行卡交女儿保管并告知了密码。 后来因琐事发生矛盾,我女儿用我银行卡在柜员机上陆续取走34万,且不承认我支付过房款。我若要求按份额分割房产,胜算多少? 我女儿若反诉要求我支付房款,法院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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