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桂林一事业单位工作了25年,2001年单位以农转非招工,通过劳动局文件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办理
更新时间:2016-05-27 07:55:10
问题描述:
我在桂林一事业单位工作了25年,2001年单位以农转非招工,通过劳动局文件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办理农转非的时候,,单位叫我们写了一份保证,只解决户口问题,不解决工作问题,不写的话单位不给办理,后来写了,在劳动局都有我们农转非的档案资料,,我们现在还是享受临时工待遇,我想问下,我写给单位的这份保证书在法律上有效吗,想叫单位按正式职工工资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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