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方病人无行动能力入住养老院时身体情况完好由于养老院照顾不周(借口家属方没有告知病人需要翻身为
更新时间:2016-05-29 20:22:48
问题描述:
家属方病人无行动能力入住养老院时身体情况完好 由于养老院照顾不周(借口家属方没有告知病人需要翻身为由)导致身体出现局部溃烂 本来早起通知家属可以很好治疗 但是现在溃烂面积过大已经无法用简单的消毒方法处理(咨询医生后医生说可能需要植皮 而且从病人伤口的图片来看还部位至少已经在半个月前已经溃烂) 现在养老院方极力以各种理由想把病人送出养老院(以让病人住院看病 养老院人多照顾不过来为借口)事发之后家属方去民政局请求协商 民政说这个养老院没有资格证明(意思就是没有营业执照 黑户)今天家属方前去和养老院协商由于没有互相达成协商目的 养老院方以类似耍无赖的方式坚持让家属方把病人送走(跟随病人家属用类似碰瓷的方式说自己有心脏病碰不得)家属方报警之后才得以脱身 现在养老院方还扬言威胁家属方亲人的安全 想咨询下律师这件事是否养老院方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走法律途径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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