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三条中相关内容?
更新时间:2016-05-23 19:32:51
问题描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条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请问:这里所指的“按照规定”是指《收养法》的规定吗?如果是指《收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意见》中的第三条就显得可有可无了,因为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还需等到《意见》的出台来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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