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刚开始进场时,我们只有上班的时间,没有下班的时间,每天工作都要11.12个小时
更新时间:2016-05-25 11:14:31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刚开始进场时,我们只有上班的时间,没有下班的时间,每天工作都要11.12个小时,员工下班走了,管理层加班加点开会,后期走向正轨后,白天要检查工作,下班后还要整理内页,早8晚5正常的时候很少,每周工作的时间都能打到60小时甚至更多,身心压力太大了,现在,我已经口头辞职,请问,我可以到劳动局去维权吗?后者有其他的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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