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因租了一处转租商铺,租金是分段递增的,从20
更新时间:2016-05-22 14:38:59
问题描述:
你好,我(被告)因租了一处转租商铺,租金是分段递增的,从20 你好,我(被告)因租了一处转租商铺,租金是分段递增的,从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为第一阶段,此阶段正常交租,从2014年7月1至2016年2月28日开始地递增,但我(原告)的财务继续按照就得旧租金打过去对方账户,原告也一直没有发现,我(原告)本人极财务也不记得租金递增的事情,直至2015年3月原告发现了,告之了我(被告),我(被告)就从这个月(2015年3月)开始按递增以后的租金缴纳。之后原告告之我(被告)补交,我就说原告没有提出,过去了就算啦!2015年3月原告的姐姐(账户实际收款人)就说,你(被告)先交今个月的月租,那些慢慢再算。后来一直没有提及此事。直至2016年3月,租赁合同期满,3月租金25630元未缴纳我(被告)就和原告提出用原来25000元的押金抵押。原告说那你把之前(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的租金)剩下的不补回来,我(被告)那些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你之前一直无提,我以为你不追究啦。原告就说:那好,你不给,就按合同办事。 此后,一直无任何联系。直至2016年5月4日,我(被告)就收到状告书开庭通知的。 目前我已找到原告协商调解,他本人不愿意调解。 请问,我下一步该如何处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