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现妻结婚近十年,因其不能生育,医治多年无果而于2011年3月协议离婚。离婚时我名下有套婚
更新时间:2016-05-19 10:36:0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现妻结婚近十年,因其不能生育,医治多年无果而于2011年3月协议离婚。离婚时我名下有套婚前按贷房归我,贷款我还。离婚后当天我给她付了十三万多的房子首付。我又给她还了一年多的房贷。2012年12月她两个兄弟知道我们离婚后就找我麻烦。威胁说要给前妻补偿,前妻又期骗我说:就按她兄弟的意思做,不要把事情闹大。她什么都不会要我的。当时我就信了她。按她们的意思写了张补偿协议:把我名下房产无偿赠给她出租十年,补偿她十万元,每年付一万。我是外乡人,就是一个打工的,根本就无能力支付。后来她当着我把条子撕掉了,说她困难,房子先让她出租两年缓缓。出于同情,我答应了。去年我和别人做生意亏了,还差有外债。而且我又有自己的家庭孩子。就向她提出收回房子。她说房子她要租满十年,还说要我每年给她一万。原来她撕的是张假条子。请问律师我能够通过法律收回我的房产吗?我写的条子可以视为赠与关糸吗?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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