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引发打架斗殴
更新时间:2016-05-10 23:32:46
问题描述:
4月23日晚,我在下班回家途中,因为天气下雨前面有大货车没有变换近光灯,导致我骑得一辆电动车撞倒前面一辆电动车,致使对方一个阿姨摔倒在地。因为我的年纪比较小,今年才17岁。对于这种事情没有处理能力。所以给我父亲打电话让他来处理,父亲来后问过情况后立即打120急救车来把对方拉到新区三院看病。在医院做做全身CT,花了五百多元。对方要求住院,医生说你这没有内伤、没有外伤,没有科室敢收你。意思就是不需要住院。第二天早上,父亲考虑到时一个村的,又买了礼物去看对方。可是人家还是这疼那痒的。对方丈夫说,要输两天液。于是父亲安排他们在村里卫生所输液。4月30日晚上七点左右,对方弟兄三人来家里索要误工费。父亲说,要不找人来说,要不你去法院告。本来对方就没有伤花了家里五六百了,我本来就是一肚子火气。一听他们来要误工费就忍不住骂了他们一句。说让他们滚蛋。刚骂完,他们弟兄三人就直接上来打我。父亲上去捞架,没有捞开。我父亲和我哥哥眼看不能让他们打我,就开始还手。后来我姐报了警。警察在事后才到,记录完后让我们双方都去看病了。我们这边第二天去派出所录过口供,我全身多出擦伤,右臂有一条大约12公分的口子。父亲和哥哥全身多处擦伤,哥哥本来在四月初因车祸导致左腿脚踝轻微骨裂,本来已经基本痊愈。因为这次事件导致脚踝又造成骨折。听一个村的人说,对方现在还在150医院住院。听说是一个鼻梁骨折,一个头上有伤。另一个没有大事,只是轻微擦伤。估计要 有两个是轻伤。想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正当防卫?毕竟他们是来我们家打架,还是他们先动的手。我今年才17岁、哥哥19。只有父亲年纪和他们相仿。对方年纪都在40到50左右。现在的情况是,人家在医院主要到现在还没出院。我怕对方在医院的花费都算在我家的身上。您是专业的律师,对法律不是太了解,我们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定性,如果对方要走法律程序,我们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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