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制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6-05-09 22:59:53
问题描述:
目前申请人所在公司正在进行企业转制的职工安置工作,申请人于2016年2月25日对公司公示的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情况提出了异议(详见附件一),为此申请人所在公司将申请人的资料返送湛江市职工安置中心复审,经审核,申请人的经济补偿金年限应为18年,并通知了申请人所在公司办事部门主办人(人力资源部唐**经理),公司主办部门按要求制作好申请人的补偿金确认表(详见附件二)后送公司领导审批,但公司不愿意在补偿金确认表上盖章上报,说是要市职工安置中心先盖章,但市职工安置中心告知:“补偿金确认表必须是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后方可上报市职工安置中心,再由市职工安置中心盖章后公示,并强调所有企业都是遵循这程序(企业先盖章确认再到市安置中心盖章)进行;如果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市职工安置中心复审的申请人工龄有异议或不明白的地方,可派人或打电话到市职工安置中心了解。” 申请人将从市职工安置中心了解到的情况详细告知了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相关领导,但相关领导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置若罔闻,不去了解情况也不肯将申请人复审后的补偿金确认表上报,并声称有意见可以上告。 我申请仲裁,但湛江市劳动仲裁委不肯立案,我该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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