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4日,我在别人家地里放羊原告去捡玉米,我说人家说沒捡完,下午兴来捡,她没听就去捡玉
更新时间:2016-05-10 09:55:31
问题描述:
2015年10月14日,我在别人家地里放羊原告去捡玉米,我说人家说沒捡完,下午兴来捡,她没听就去捡玉米,我一边放羊一边捡玉米,这时,羊跑了,我就把捡到的玉米放在地头,去追羊,等我回来时,玉米不见我,她也不在,不一会,她又骑电瓶车来了,我问她看见我的玉米没,她说没看见,我说怪了地里也没别人,怎么能丢呢?我说丢就丢吧,就当给人买烟了。我就去捡玉米了,她就问我,你这话什么意思,你要是说我拿你玉米就给我证据,我说我要有证据不就直接找你要了。说完,我就赶羊往家走,这时她开电瓶车把我和羊群劫住了。说你不能这样诬赖我,你给我拿出证据,她就拿起玉米杆追我打,我就急忙走,我回头一看,她坐在地上喊,我上你家讹你去,我说我等你,回家觉得斃气,就去找派出所,一看她也在,还要打我,民警三人才拦住她,让我先回家,明天再说,我就回家了。她晚上十点多钟住院了,说我把她手指打断了,把我告上法庭,让我赔偿她人民币9747元,我们都没有证人,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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