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往家捡垃圾上瘾 儿子不堪忍受3上法庭

更新时间:2019-11-20 23: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因实在无法忍受母亲往家里捡拾垃圾的行为,儿子李新民(化名)第三次将母亲赵淑兰(化名)告到了法院,要求母亲清除室内垃圾,并保证今后不再往居室内捡拾垃圾。日前,北
因实在无法忍受母亲往家里捡拾垃圾的行为,儿子李新民(化名)第三次将母亲赵淑兰(化名)告到了法院,要求母亲清除室内垃圾,并保证今后不再往居室内捡拾垃圾。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多年以来,儿子李新民一直与母亲赵淑兰共同居住生活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内。然而,李新民的母亲赵淑兰却有一个不良癖好让儿子无法忍受,多年以来赵淑兰不断的捡拾各种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卧室、阳台等处,导致房间内杂乱无章、臭气熏天。为此,儿子李新民曾多次向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反映,上述单位也多次出面协调,但毫无效果。
2003年,儿子李新民无法忍受,为此事将母亲赵淑兰诉至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赵淑兰排除妨碍。在一段时间内,赵淑兰的行为有所收敛。但自2004年底至今,赵淑兰又重新开始捡拾垃圾,且愈演愈烈,经多方劝说无效。无奈,再也不堪忍受的儿子将母亲第三次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赵淑兰将室内垃圾清除,并要求被告赵淑兰保证今后不再实施往居室内捡拾垃圾的行为。
据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曾于2003年、2005年分别对因此事引发的纠纷进行过审理,该两起案件均以调解结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144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如果每天做十个小时的兼职,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
请问离婚证照片丢失了,还能办结婚证吗?
结婚证照片丢了,结婚证上照片丢了能办理离婚证吗?详细情况
营口修建房子怎样计算补偿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
临沧交通事故辩护律师多少钱
1、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代理,通常每件案件律师费3000-5000元,费用会因地区,案件因素的不同而不同。2、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辩护与附带民事诉讼代理。a、刑事
农村联排两户房子共用一个共墙建筑,现在邻居要拆除房子重新建新房,从未和我商量过拆迁事宜自行拆除这个违
拆迁有拆迁补偿,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