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购买甲方国有土地及地上物,甲方已把该宗土地抵押给银行做2年授信期贷款5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该
更新时间:2016-05-06 18:28:26
问题描述:
我方购买甲方国有土地及地上物,甲方已把该宗土地抵押给银行做2年授信期贷款5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该宗土地转让费1000万元。我方分期支付500万现金给甲方,并约定承担甲方贷款及支付利息。甲方与信用社签定的贷款合同为期两年,约定我方到两年时还本金,并支付这期间的利息。甲方与信用社一年到期的借据作为合同附件。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该合同,但甲方说借据到期,银行需要倒贷,倒贷需500万,必须由我方出,否则我方违约。我方认为倒贷与我方无关,按合同约定2年期满我方承担本金,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倒贷的问题,请问甲方要求合理吗?我方改如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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