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在精简人力,部分员工已得补偿,本人主动与公司协议离职,遭拒绝给予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6-05-05 09:21:37
问题描述:
您好~ 目前公司因效益不佳,正在精简人力,也有部分员工争取到公司的协议补偿金。当本人提出,自愿响应公司的人力精简计划,本人愿意与公司协商离职,恳请领导批准给予一定补偿离职。但现公司领导以本部门没有精简指标为由,拒绝与本人协议离职及给任何补偿金。实际上,从整个公司精简指标上来看,还是有很多指标的。本人觉得非常不公平,觉得公司不能一视同仁。本人已在该公司从事关务事务5年之久,请问本人这种情况能否得到专业的法律依据和援助,谢谢!本人是觉得现在由于公司人力精简后,目前工作量很大,家住得远,这样很疲惫,所以才想响应公司的精简计划,看能否协商,争取点补偿金。但公司不念,个人为公司辛勤付出过,不愿协商。公司领导说,如果工作实在不能负荷,让我自己主动离职,但公司不会补偿。请问公司这种说辞是对的吗?如果我自动提交离职申请,还能与公司谈判经济补偿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