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公司未给我的工资全额上税,是否可以要求补缴?
更新时间:2016-04-29 22:06:00
问题描述:
跟公司有书面雇佣合同,规定个税款由公司出,后由领导授意,为了节约公司开支,一部分工资由提供发票报销的形式发给,7,8年来一直如此,已经离开公司,现公司貌似反而说我拿假发票报销占公司便宜,而且今后找工作也没有之前的全额税单支持,薪金要求上也受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缴全额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或者有什么其他的方法,可以避免他们恶人先告状对我发起不利的诉讼.另外我还掌握一些公司在北京的分公司偷逃国家个税和营业税的事实,是否可以用来保护我自己的权益? 能否解释详细一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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