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
更新时间:2016-04-25 16:44:4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本人有一些关于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的问题需要向您咨询。敬请帮忙分析下。谢谢您。
本人湖南户口,33岁,妻子顺德户口40岁,育有一女6岁,孩子是夫妻共同抚养长大,婚后共同在顺德购有住房,双方无其他房产。女儿和妻子户口挂在这个房子上。
生活中性格不合,经常争执,现在双方都觉得很难共同生活下去,都有离婚想法。财产分割一人一半没有太大争议,但是都想要女儿抚养权。
我的学历大专,女方户口本写学历初中,但是读过中专,不清楚能不能提供中专学历证明。
我供职于深圳一家外贸公司,现在常年派驻顺德,收入稳定5500左右,比女方稳定。女方是保险公司营销员,收入不稳定。
女方优势是本地户口,女儿学位有优势。女儿现在被女方灌输了跟我的话要回湖南的观念,所以她说想跟女方。离婚时房产需要分割,女儿户口要签出。但是我离婚后可以买房签入户口。
请问我争取到女儿抚养权的机会大概有几成,机会大吗?
如果我争取不到抚养权,抚养费大概需要给多少?
麻烦您了,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