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向我借款十五万抵押物为住宅楼,做了他项权登记,到还款日孟
更新时间:2016-04-18 08:08:37
问题描述:
孟某向我借款十五万抵押物为住宅楼,做了他项权登记,到还款日孟无力偿还,协商将此房卖给我作价25万,因他项权证由家人保管无法拿出,我与孟签订买卖房协议并在房产登记部门由孟某签字,口头委托等做了过户程序的相关手续,但因无法拿出他项权证所以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后俩月王某诉孟某债务纠纷将我已经交易的房产进行扣押,此时我他项权证已换回房产证,我在立案庭提出听证会申请,证人两人(房产局工作人员)证据,装修合同,房产局签署的房屋转让询问笔录,房产交易合同,他项权复印件,抵押部门孟某签名的换取房产证的签字,我付给孟某的十万元房屋差价收据,买卖合同,装修合同,装修工人两名及证言笔录,孟某本人到庭并做了笔录,结果听证会裁定我证据不成立,下一步我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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