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规定:还是以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选择哪个?工伤赔偿必须经过工务认定吗?
更新时间:2016-04-17 12:21:37
问题描述:
去年5月份确诊为职业病笨中毒,后向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部门以“是参公单位,不属于工伤保险受理范围”为由不受理工伤认定,在这种情况下我才到具有资质的职业病医院伤残劳动鉴定委员会进了鉴定为7级,后又进行了司法鉴定为7级。社会保险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没有纳入工伤险,其工作人员发生了职业病或工伤应由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和损失,请问:1、现在是以工伤赔偿诉讼还是以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选择哪个?2、工伤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吗?3、工伤失效期是以确诊为职业病时算起?还是以伤残等级确定时算起?4、工伤赔偿必须经过工务认定吗?我很纠结,谢谢律师的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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