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六月份购买了二手房,当时中介,前房主告诉我们有储藏室,中介打开储藏室的门让我们进去查看了
更新时间:2016-04-16 05:20:0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去年六月份购买了二手房,当时中介,前房主告诉我们有储藏室,中介打开储藏室的门让我们进去查看了储藏室。八月份尾款付全之后,前房主在中介的见证下,把房子连同储藏室以及停车位一并交给了我们。然后我们从去年八月中旬入住使用储藏室至今(2016年4月14日),14日当天中午发现储藏室防盗门后面的木门被锁(木门上钥匙被人拔走,并且留有电话,说想要拿我们的东西请打电话给她),木门上的钥匙我们一直任其挂在门上。15号按照字条留言,我打电话过去,问她为何锁我们储藏室,让她把门打开。她却说,这储藏室是她的。
储藏室是没有产权的,所以我的购房合同以后房产证上都没有涉及到储藏室。对方坚称是她的人储藏室,可是她没有任何购买合同或者协议。这房子原来是经济适用房,我的前房主是第二任房主,也是第一任拥有该房子产权住和土地使用证的人,她并没有出售过储藏室。储藏室门上写有与之对应房子(即我所有的房子)相同的门牌号。对方的意思是她在第一任房主也就是经济适用房的房主手上购买了该储藏室 ,但是她没有任何有效证据。
我15号让她过来给我们开门,她放我们鸽子,没来。我在叫她过来之前找过物业,物业说不管,找过警务室,警务室让我直接报警,可是接警人员说要双方当事人在现场才会出警。
现在我无法正常使用储藏室,我想直接换掉门锁,打开储藏室,请问这样做,是否会违法?假如以后打官司,我现在换门锁之事会不会以后对打赢官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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