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我母亲有义务承担爷爷奶奶的赡养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6-04-15 18:03:36
问题描述:
我家庭背景:我父亲在2004年去世,由于是生病去世,医药费已花光家里所有钱,只留下了农村的一套房子。父亲去世前并未留下任何遗言,农村的房子户主现在是我母亲。生父跟母亲育有两女,我是长女,现24岁已婚,自由职业,还有个妹妹,现17岁上高二。生父去世后我母亲认识了继父,继父和母亲在工厂上班。继父一直未与我母亲办理结婚证,也并未跟我母亲共同生育子女,继父一直承担着我亲生父亲的责任一直抚养我和妹妹,并跟我大伯(爷爷的长子)共同赡养爷爷奶奶,一直到2013年年中(继父、母亲虽嘴上说只愿意承担所有费用抚养费的四分之一,但至今仍然每年会给爷爷奶奶生活费(从奶奶口中得知母亲每年给的生活费并不少于大伯给的抚养费)。
大伯家庭背景:家庭成员:大伯、大伯妈、堂哥。大伯跟我继父和母亲在一个工厂上班,大伯妈经营一个烟酒水摊小门市,堂哥经营一个小烟酒水摊(规模比大伯妈的小)。在镇上已买房未装修。
我家跟大伯家关系状况及关系恶化原因始末:生父在世前和我大伯关系一般,父亲去世后到我母亲认识继父前后我跟母亲、妹妹未得到大伯一家的任何帮助,现在大伯跟我继父、母亲在一个工厂上班,大伯经常挤兑我继父和母亲,并在我母亲提出只愿意承担四分之一费用的时候对我继父及母亲进行语言攻击,自2004年父亲去世至今,继父跟母亲深感大伯未尽到一个做哥哥和做大伯的义务,并未把继父跟母亲、我、妹妹当成一家人,对此母亲跟继父已心灰意冷。因此在2013年下半年爷爷生病住院,大伯跟以前一样要求母亲平摊爷爷的医药费时,母亲考虑到大伯以前经常挤兑继父和自己的种种行径,再由于近几年一些特殊原因致使母亲和继父的共同财产损失了将近所有财产的一半,本来共同财产就不多,每月两人工资合计5000左右,还要供我妹妹上学(目前上高二,成绩拔尖),继父跟母亲深感压力,便只愿意承担四分之一的费用(以前生父在世加我母亲、大伯、伯妈一共四个人),大伯就说要去法院起诉,要我母亲跟他共同分摊费用。请问就此事而言,如真闹上法庭,我母亲方面现在是什么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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