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刑事自诉
更新时间:2016-04-14 00:19:06
问题描述:
起诉上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期货上海营业部,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造谣生事,无故诋毁本人专业能力,并封锁本人的人际和工作渠道,利用公权力扰乱社会次序给本人造成了严重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请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年3个月52万元。
本人夏飞从2011年进入**期货上海营业部任职量化交易岗位,于2013年3月离职。期间上海市黄埔公安分局在本人的各种人际关系进行诋毁,而导致本人失业1年。13年2月本人进入祥光铜业,上海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又利用公权力说本人自闭,会和祥光铜业现任领导人争领导职务,另外又诋毁本人在和**期货做斗争。有意制造阴谋论,导致**期货上海营业部亏损,并把诋毁本人说我不敢见人,封锁在家监视跟踪。
2013年**期货上海营业部因自营交易由8亿保证金亏损一半,是**期货上海营业部沈銘霞丈夫一手造成的,本人没有见过他们的任何客户资源。其后**期货上海营业部又看中本人的程序化交易软件,希望以此弥补亏损。本人表示没有能力完成这个项目,祥光铜业以一纸假猎头信息把我从单位骗出,并造谣生事,拉拢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我进行跟踪,大面积的诬陷说本人要对祥光铜业和**期货进行报复。
本人已经在2014年在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下解除了和祥光铜业的劳动关系。后得知是上海市公安局黄埔分局从中搬弄是非,导致本人的朋友和邻居和我反目成仇。说本人自闭不敢见人,并在经济上封锁我,用假猎头信息骗本人,不停的出去跑。并诋毁说本人一直在和公安局和祥光铜业做斗争。本人没有经济能力,也没有工作和朋友,他们又拉拢邻居天天传话。怎么不可能一直想着这个事情。这个是他们三家整人的一贯手段,并最后把责任推给本人。就算我想的到他们,他们也不可能每天去买店铺,装修本人小区的群众,这个都莫名其妙。其后得知上海市公安局一直以本人要追求不敞开为由,在监视本人,并找同学给我各种暗示,历时12年之久。(本人从23岁开始一直在健身,并有各个金融机构的朋友)只是近来没有朋友和没有消费能力了。本人已经去法院不下10次,因为各种理由被拒,本人至今才报根本就不想和他们计较,但祥光铜业和上海市公安局死缠烂打,不肯罢休。
本人要求祥光铜业和上海市市政府赔偿本人两年3个月的经济损失和12年到13年的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停止侵权。
问题1. 是非构成刑事诉讼,和诱导犯罪的法律依据。
2. 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和人生侵权。
3. 祥光铜业和上海市黄浦分局因诱导本人犯罪,和举报诬陷本人导致他人破产,对本人进行了长期的诋毁和造谣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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