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2006工作至今,20062006至2010没签合同,2010至2013签了合同,2013
更新时间:2016-04-06 1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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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2006工作至今, 2006 2006至2010没签
合同,2010至2013签了合同,2013至2016续签合同,2016年2月29日合同到期,当时单位没有表示不续签合同,3月到4月1日正常上班,4月5日口头通知不续签合同,请问能否要求双倍赔偿工资?谢谢 至今,2006至2010没签合同,2010至2013签了合同,2013至2016续签合同,2016年2月 2006工作至今,2006至2010没签合同,2010至2013签了合同,2013至2016续签合同,2016年2月29日合同到期,当时单位没有表示不续签合同,3月到4月1日正常上班,4月5日口头通知不续签合同,请问能否要求双倍赔偿工资?谢谢 9日合同到期,当时单位没有表示不续签合同,3月到4月1日正常上班,4月5日口头通知不续签合同,请问能否要求双倍赔偿工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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