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误导买家贷款到款时间,导致买卖双方无法达成二手房过户日期,是否有责
更新时间:2016-05-21 06:58:12
问题描述:
我想出售目前所住的房屋,做置换的房款,中介寻找了一个需要做贷款的买家,3月19日签居间合同当时,有询问贷款到款时间,中介算了之后说6月底之前没有问题,第二天买家在交定金之前,我又再次询问确认,贷款的时间问题,该中介还是说没有问题。后续也找到了自己合适的房源,在签署我所想买的房屋的居间合同前,我又特意再次到出售房屋的中介,了解后续过户日期和房款到位时间,得到的答复是6月1日过户是没问题的,于是我签署了下一份的购房居间合同。然而在签署我出售房屋的合同时,双方就过户时间6月1日,没有达成协议,如果在最后合同签署日期时,仍没有结果,合同终止,算哪一方违约,中介是否有责任,我的另一份合同如果造成违约的损失,上一个中介是否有连带责任,想请教一下律师的见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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