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儿子在2015年4月发现女方有婚外情,起诉到大东区法院经审理10月份判决离婚。11月份女方上诉
更新时间:2016-03-25 20:13:13
问题描述:
1,我儿子在2015年4月发现女方有婚外情,起诉到大东区法院经审理10月份判决离婚。11月份女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书刚下来。有财产和债务一审没提到,二审又不让讲。我们现在可不可以重新起诉?
2,如:夫妻分居两地,各自管理使用各自工资,女方工资很高向法庭提供工作证明,也说出工资数额。我们可不可以分割?女方说出的数额可以作为证据吗?
3,我们家里给儿子借四万元用于购买汽车首付款,借条是我们打的,女方不承认,车子已经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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