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变更女儿抚养权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6-03-21 19:58:42
问题描述:
本人与前夫于2010年离婚,当时协议女儿抚养权归他,由我代抚养,他每月给生活费300元。后由于孩子父亲一直不给生活费,我找过他家人,他爷爷答应每月给孩子生活费 教育费 医疗费,共计500元。每次由他爷爷通过银行转帐给我,但2015年至今,一直没再给孩子提供生活费。加上孩子一直未离开我生活过,母女感情深厚。从2003年孩子出生至今,一切吃穿教育生活基本由我承担,孩子现在在临沂市区六中上初一。因其父亲人品低劣、极其不负责任,不诚信,一直未给过孩子抚养费,鉴于孩子已满10周岁,有强烈意愿表示会随母亲生活,我想通过起诉变更抚养权。想咨询以下几方面问题:
1、孩子和我的户口在兰山区,我需要在哪个法院起诉?
2、我做为原告,需举证哪些东西证明孩子一直随我生活,且我在实质性抚养。
3、其爷爷前几年每年打过的6000元需要银行调取证据,以表明是其爷爷曾经给过几年,而其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抚养费吗?
4、因孩子父亲及家人不诚信,孩子父亲极不负责任,我想通过起诉要求对方一次性提供孩子的13-18周岁的抚养费,按什么标准?其父亲没有固定工作,近五六年来长期居住在临沂平邑县。
5、我目前有固定工作,家庭生活稳定幸福,孩子生活居住教育条件均没有问题,需要我举证关于我和他父亲有关于人品、收入、工作等方面的证据吗?孩子一直随我生活,需要我举证哪些东西?
6、关于他爷爷一年半不给生活费,我曾经要过,也有短信为证据,关于我的人品评价,孩子父亲及家人也有短信或微信,这些能否算证据?
7、孩子抚养费如果请律师代理,律师费一般怎么收?
先想到这些,能帮助分析提供一下解答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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