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南省,儋州市**场的村民,因2006年我村的农田土地被我院的,(机关单位)租用多年,
更新时间:2016-03-18 21:28:3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海南省,儋州市**场的村民,因2006年我村的农田土地被我院的,(机关单位)租用多年,当年租用时我村的村民不明用途,不知租用年限,我村的村民手里也没有合同只是补偿了200元一亩,至今2016年已经10年过去了,我想问现在的补偿标准还合理吗?补偿的标准是多少钱。这土地我们村民还能不能拿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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