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有自己的注册公司,雇佣我给他打下手,帮人安装卷帘门,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有活就去干,没活就休息,
更新时间:2016-05-11 06:41:38
问题描述:
王某有自己的注册公司,雇佣我给他打下手,帮人安装卷帘门,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有活就去干,没活就休息,休息的时候我也可以去干其他工作,报酬商定是按照次数付钱,即每安装一次结清一次。
昨天有单生意,去一家饭店安装卷帘门,我们刚到,饭店方向王某提出厨房还有些活需要干一下,王某表示同意,说等安装完卷帘门后再去厨房把活做了,待卷帘门装好以后,饭店方再次提出去做厨房的工作,王某准备要去,我出于热心,主动去把这工作给做了(但是饭店方和王某均没有明确提出让我去,也没有明确拒绝),我在厨房干活过程中受伤,医疗费花了7000多,现在饭店方和王某都说自己没有责任,不愿承担,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向谁索赔?如果我要起诉,该以什么理由,向哪一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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