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6年3月够买了锦州北湖附近的一所二手房及附属的地下室仓房,64平米,系买卖双方自由交易,
更新时间:2016-03-19 10:46:53
问题描述:
本人于1996年3月够买了锦州北湖附近的一所二手房及附属的地下室仓房,64平米,系买卖双方自由交易,未通过中介公司。当时问明房主,房主未将曾经租给外国人的情况告知本人;双方交易后原房主将房屋手续等收据移交本人,本人发现仓房与房屋使用权证的所有权人不符;买卖前卖方言及买卖契税约4000元左右需本人缴纳,本人同意了,但实际契税加卖方个税5700左右。本人觉得以上行为卖方存在欺诈行为,卖方应赔偿我部分款项。请问我如起诉是合理的么?需要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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