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和我前夫在2013年离婚了,儿子判给我前夫,前夫是中学老师,在2015年10月在上班时间病
更新时间:2016-03-08 08:47:30
问题描述:
律师好,我和我前夫在2013年离婚了,儿子判给我前夫,前夫是中学老师,在2015年10月在上班时间病情突发而死亡(工伤) 。现在国家抚养我儿子到年满十八岁每月生活费(680元),可是现在我儿子的伯父拿着小孩每月领取生活费的银行
卡至今没有交到我这里,请问我作为孩子的生母,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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