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前退房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6-03-07 19:17:19
问题描述:
去年10月15日租于北京****,2800,押2付2,中介费为一个月房租。
今年因工作变动,1月18日搬出,房租已付至2月15日。当日清理完毕打扫卫生,交还钥匙。并与中介工作人员A协商,被告知此时退房按毁约计算,押金不退,租金退还。A建议我委托他们找下家,找到下家签约后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
1月18日至2月15日,陆陆续续给A打过数次电话,称正好过年期间,没有人看房,年后会好转。
15日下午,中介工作人员B打电话催交房租,称要么交下两个月的房租、也就是5600,要么按毁约算,语气恶劣。这时我与A电话沟通,被告知:交5600,如果能在3月15日之前租出去,最后结果和1月18日直接毁约一样,拿回一个月租金;不交则什么都没有。A表示年后看房的人越来越多,一个月内应该能租出去,我便交钱了。
现在是3月6日,房子依然没有租出去。
我觉得工作人员没有主动怠工不找下家的意向,因为他们做业务有提成。但是合同本身对我不公平,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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