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集体组织农村平房搬迁,只补贴部分房屋款
更新时间:2016-03-17 13:17:04
问题描述:
组织农村集体搬迁,政府只补部分房款,把祖辈留下的宅基地无偿收回了,却要老百姓以商品房的价格购买楼房,(其中价格有大部分为地皮钱),搬迁后,政府在把原村庄所在地地皮高价卖与地产开发商再建楼,在组织下一个村庄搬迁,再卖地,打着让老百姓过小康,住楼房的旗号,不管老百姓死活,挣着黑心钱老百姓的血汉钱,这合理吗?是中国中央政府的意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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