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的房产协议有法律保障吗?
更新时间:2006-02-09 23:56:01
问题描述:
我在05年7月份买了一套房子位于长宁区,当时谈了一个男朋友因为他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因此房产正用了他的名字.房子是30W,除了用他的公积金贷款了10W.其他钱都是我付的,是我的卡打到房东帐户上的.
现在我和男朋友分手了请问,如果现在双方写一分协议说明钱是我付的房子是属于我的,之后出售或者出租的钱也是属于我的他放弃一切权利.这样的协议有法律保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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