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女儿于2016年2月27日早上六点到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急救中心待产,到28日凌晨一
更新时间:2016-03-03 16:13:2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女儿于2016年2月27日早上六点到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急救中心待产,到28日凌晨一点多由于临盆反应明显才让护士给我女儿做检查护士说当时宫口开了二公分,要开到三公分以后进产房,到凌晨三点十分女儿临盆反应更强烈了,我们两次去让护士给女儿检查是不是该生了,护士说不到生的时间不给我们做检查,凌晨二十分的时候医生去厕所从我们跟前过女儿说该生了要求进产房,医生说不到时候也拒绝给我们做检查也不让进产房,到凌晨三十分女儿产房外走廊上把孩子生出来了,当时没有医生护士在场,我女儿由于高度紧张恐惧晕厥过去我们自己把孩子接住了…我女儿被推进产房他们不让我们进去看…到早上八点多的时候女儿被推出产房当时神志不清舌头都是硬的不会说话,只是眼角总是不停流眼泪…医院的氧气不会用他们又不能诊断要求我们转到县医院…直到现在几天了女儿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她还年轻才二十二岁怕给孩子造成心理疾病,我想问问根据我们的情况属不属于医疗事故,我们该如何走法律程序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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