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逼迫无固定期限职工离职,能否要回薪资和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6-02-29 22:05:53
问题描述:
单位近几个月扣发绩效工资,扣掉大部分年底双薪(入职的时候谈好的,前三年年底都有。),今年工资没涨一分,我已是无固定期限职工,一直很努力的工作,换领导后不容我,以这种方式逼迫我离职,组长发微信说老大已经不让她给我安排工作了(微信也算证据吧?),闲置一周了,最近一次跟老大谈我有录音,跟人力资源总监谈我也有录音,都是一个意思,逼走!不会给赔偿的!这种状态下我留下来也没意思了,我给劳动仲裁打电话,人家说只能就扣绩效和年底双薪问题立案,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未发生,没法立案经济赔偿问题。我现在的疑问是:1.年底双薪人家说是改为考核评定的,这样子我能追回年底双薪吗?2. 这种情况下,我若自己辞职是不是就不可能要2N赔偿了?我怎么办才能要回2N经济补偿?我现在属于准备要二胎的时候,换工作真的不情愿,谢谢各位律师烦请帮我回答,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