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赔偿
更新时间:2016-03-05 18:44:29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均为30岁认识半年女方怀孕,因双方家庭谈论婚事不合,决定打掉孩子,男方出了所有医疗费用及6000元营养费,后期男女决定领证双方家庭不参与的前提,结婚后因男方还与前女友联系,两人无休止吵架,还有其它琐事。鉴于双方想继续经营这段婚姻继续谈婚事,后因女方说男方父母(男方很忌讳他人触及父母)男方父母很恼火,双方决定离婚,女方要求男方给于5-10W补偿,男方不同意。(期间女方半年内有多次服药自杀行为,最严重的进入ICU病房)后面女方在男方不知道的时间又怀孕,女方因为感冒便秘男方给吃了感冒药和治便秘的药,然后女方又服用大量药物进入ICU,导致胚胎死亡自行做手术,就这些事情如果男方在人流后两个月内提出离婚,法院会判处男方给于女方多少经济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