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3日中午13时左右,我去租凭公司租了台雪佛兰科鲁兹汽车。租车时承租方与我简单看了下车
更新时间:2016-02-25 14:50:26
问题描述:
2016年2月23日中午13时左右,我去租凭公司租了台雪佛兰科鲁兹汽车。租车时承租方与我简单看了下车况,并告知我车内没有灭火器一般不检查。当我驾车行驶二十几公里处发现车子异样,停车打开引擎盖发现水箱管脱落,随即给承租方打电话告知并等待承租方带人来修理,简单加水、加机油处理后将车给我。当我再次驾驶约三十几公里处时发动机爆炸,随即我边拨打承租方电话、报警等一边对汽车进行灭火,当时由于没灭火器无法控制看火势渐大我无奈退却,一个小时后当承租方与交警赶到时
车已全部烧毁。次日交警与我和承租方去现场勘查,在言语中交警和承租方将责任推我身上,我该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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