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在的生产队有三十多亩农田,于2001年由于不适于耕作,承包给别人挖塘养殖,当时承包期为15年,
更新时间:2016-02-24 14:17:56
问题描述:
我们所在的生产队有三十多亩农田,于2001年由于不适于耕作,承包给别人挖塘养殖,当时承包期为15年,在2015年底到期后,再次承包出去,在生产队长及部份农户的怂恿 下,没有经过全体农户丈量同意,擅自将该地以原始面积承包出去,而且承包期为20年期限,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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