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租车被严重追尾,对方全责。除车辆维外,对方该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16-02-22 09:19:50
问题描述:
我驾驶出租车在2016年2月18日在**路口等红灯时被后车追尾。当时车辆己不能移动,尾厢严重复形,右前灯处凹陷,电孑密标破损,前车牌破损,计价器投坏,交警判对方全责。现在车辆维修部份己处理。但是,由可本车的特殊性,电子密标,计价器和车牌的维修及更换均不能包含在车辆的维修范围之内。本车的规费每天380元,预计修车时间为7天,加上前面损失的时间共计8.5
天,但不包含更换电子密标,车牌,及维修计价器的时间在内。我要求对方赔偿5500元(8.5x380+电孑密标160+车牌更换105+计价器维修?+停运期间的损失+更换车牌,电孑密标及维修什价器这方面的营运损失)。却被对方拒绝,求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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