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月份租了个房子,签合同前并没有说要交付管理费,维修费,
更新时间:2016-02-23 15:51:18
问题描述:
我12月份租了个房子,签合同前并没有说要交付管理费,维修费,卫生费,还说不打隔断,签完合同并且交完3个月房租后就说要一次交一年的卫生费,管理费,维修费,不交不能入住,要求退款说我们违约,后来交了住进去10多天就打了隔断,2个月后最近我们的燃气电打火坏了,他又说换个要10000多,要让我们承担费用,本来以为是维修一下,大家平摊维修费,没想到他说要上万,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我真的需要负担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